我18歲了。
我還是那天那時的我,舉行過那場煙火大會的那片海,我如今還會去看。
這次不管誰反對,我都要來見老師。
▌第二章:第6~11話
已經十八歲的你
三年後,末永聖好不容易拋開過去,謀求到了一份教職,卻又再次撞見了成為高三生的黑岩晶。
皺起的眉頭、微微發紅的眼睛緊緊盯著退去了十五歲時青澀的晶,在那樣飽含著深情的直視之時,聖心裡在想著什麼呢?
「你已經十八歲了,不再是十五歲了。那麼,現在的我……能夠接受這段戀情嗎?」
我想是這樣的吧?
聖沒有回答這個問題,或許也不需要說出她的答案,因為她選擇逃走了,這就是她的回答,黯然神傷地祝福他還有光明的前程,也是明哲保身的方法。
「不行、即使是十八歲……還是不行。」
舉行過煙火大會的那片海,我如今還是會去看
聖與野上,晶與瑠奈,勝太郎與原口,這六個人本要拋棄過去,正要走上新的道路之際,意外卻又將他們重新牽扯在一起。
無論過了三年,甚至是要過了很久,聖還是聖、晶還是晶,他們仍有著共有的回憶。
他們曾經有過的美好如同那場煙火大會的那片海上,親眼見證了一瞬的燦爛,那樣美好的光景無論分離了多久、分隔了多遠,已經一輩子烙印在他們的心中。
因為發生過的事情都很重要,我忘不掉
聖與晶在心意相通之後,為什麼所有人都要反對他們的交往?
除了權利、責任、大人世界的規則,我想,原因還是出自於聖與晶的身上。
他們周遭的人之所以反對,是因為他們的眼中只有彼此的心意,因此失去了很多東西,也看不見身邊為了他們著想的人。
哪怕過去再重要,要是再讓兩人這樣下去,最後也會失去更重要的未來。
兩個人若是要相愛,聖必須要有堅持教職夢想的決斷,晶必須思考往後的升學或求職,若是當他們都能做到了這一步,也許在未來,他們仍有相愛的可能。
希望你從此以後,都能開心地笑著
這是一部描述師生戀的故事,將禁斷之戀刻畫地十分唯美,即使經過了分離與周遭的人都不諒解的痛苦,最後熬過了幾些年屹立不搖的等待,終成眷屬。
但我真正發現到,它想描述的是——
任何愛情要能夠先為自我設想,其次是去愛人,才能夠為自己、也是為愛你的人著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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